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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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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申报涉及的机构

化妆品的申报,主要涉及到四种机构:
  ①检测机构;
  ②审批办公室;
  ③评审委员会;
  ④卫生行政部门
  检测机构:接受企业的委托,负责对产品进行技术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具体为各省、直辖市的卫生防疫站,进口化妆品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检测。
  审批办公室: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则负责安排产品参加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对于拟批准的产品上报卫生不;发放证书等。具体为各省/直辖市卫生厅(局)的化妆品审批受理机构、卫生部食品化妆品监督审批办公室。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技术评审。具体为各省、直辖市的初审委员会和卫生部评审委员会。
  卫生行政部门:对通过了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上报或批准,国产普通化妆品的批准权为各省/直辖市卫生厅,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所有进口化妆品最终具有批准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经批准的产品赋予化妆品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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